电 话 : 0351 - 5229557
0351 - 5229558
手 机 : 13327409359
13383412985
山西财经大学 孙 凡
【摘 要】 平台企业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其财务欺诈风险也在不断增加。文章依据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论和运动发展观,基于平台企业的特征,分析了平台企业运动的矛盾论,揭示了平台企业财务欺诈的生成机理,提出了防范对策。研究认为,在平台企业的运动发展中,实体性与虚拟性矛盾的共存关系为平台财务欺诈创造了信息不对称空间,便捷性和安全性矛盾的相克关系为平台财务欺诈提供了机会,共享性和侵犯性矛盾的共生关系为平台财务欺诈提供了动机,而智能性和伦理性矛盾的相伴关系为平台企业提供了合理化其欺诈行为的能力。平台企业的财务欺诈是由其矛盾运动失衡和偏离轨道引起的,应从监管方、平台方和投资方三管齐下,推出相关规范和技术手段,调节平台企业的矛盾运动,使其向有效防范财务欺诈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 平台企业; 财务欺诈; 矛盾论;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15-0002-07
一、引言
互联网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催生了一批平台企业,平台企业构建了一个供市场中各方参与合作或者竞争的生态圈。随着平台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交易金额和规模增加,平台企业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 ],人们对平台企业的依赖日益增加,但与此同时平台企业的财务欺诈风险也在不断提高。正如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兴起的网贷平台,为了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大多实施财务欺诈行为,以高收益的幌子诱骗出资人,导致大面积的违约爆雷现象[ 2 ],最终被逐出市场。平台企业具有实体性与虚拟性交织、便捷性与不安全性共存的特征,有着较高的应用风险,需要有正确的应对策略。财务欺诈是平台企业易发的一种应用风险,探究平台企业财务欺诈的成因和机理对于防范财务欺诈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全文请参阅《会计之友》2021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