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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李越冬
【摘 要】 2018年审计署颁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指出了国家审计机关对于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作用。基于此,首先分析了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说明国家审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的理论框架。然后通过向四川省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审计人员分别发放问卷,对国家审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的现状进行分析,调查的内容包括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态度、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具体情况、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建议和意见等。最后针对问卷的分析结果并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提出了国家审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 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 指导监督; 以审代训; 大数据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08-0002-07
一、文献综述
目前针对国家审计监督指导内部审计的研究不多,大都是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如李志强[1]通过博弈模型分析国家审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的机理。史永等[2]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与现状。王宝庆[3]提出了国家审计监督指导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陆迎霞[4]从组织的外部研究解决内部审计增值功能发挥的方法,认为通过审计机关监督内部审计可以有效地提高内部审计的“免疫”功能。曲天任[5]通过解读《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令”),说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联动融合。目前,通过数据分析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文献甚少,如田峰等[6]对全国25个省份的审计厅以及广东、山西、甘肃3个省份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了国家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各方法的有效性。也有部分学者对于国家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分析,如廖洪[7]认为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合理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聂新军等[8]分析了国家审计整合和利用内部审计资源的问题,和秀星等[9]更多从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资源利用中的风险防范问题进行了探讨。
全文请参阅《会计之友》2021年第8期